胎兒染色體非整倍體(T21、T18、T13)檢測試劑盒(高通量測序法)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(2017年第52號)
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胎兒染色體非整倍體(T21、T18、T13)檢測試劑盒(高通量測序法)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,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對注冊申報資料的技術審評提供參考。
本指導原則是針對該類試劑的一般要求,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,若不適用,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,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。
本指導原則是對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,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,亦不作為法規(guī)強制執(zhí)行,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(guī)要求的其他方法,也可以采用,但需要詳細闡明理由,并對其科學合理性進行驗證,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,相關人員應在遵循相關法規(guī)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。
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(guī)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,隨著法規(guī)和標準的不斷完善,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(fā)展,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。
詳細內容,見https://www.cmde.org.cn/CL0112/6248.html